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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30條

為管理及運用研發成果,本部得依第八條第三項第一款規定組成智慧財產權審議小組(以下簡稱智審小組)。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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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