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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處務規程 第7條

職業災害勞工保護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政策、法規與制度之研擬、推動及督導。 二、職業病調查與鑑定之規劃及執行。 三、職業傷病防治之規劃、推動及督導。 四、職業災害勞工補助之規劃、推動及執行。 五、職業災害勞工通報與重建之個案管理規劃、推動及督導。 六、職業災害勞工社會復建、職能復健與職業重建之規劃、推動及督導。 七、其他有關職業災害勞工保護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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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