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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 第3條

本辦法之作業環境監測,分類如下: 一、化學性因子作業環境監測:指第五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第六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二項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 二、物理性因子作業環境監測:指第五條第一項第三款、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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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