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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保險未繳還之保險給付及貸款本息扣減辦法 第12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二月五日修正發布之條文,自一百零四年三月一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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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