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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教育實施辦法 第12條

主管機關應儲備勞工教育師資並建立名冊,提供各舉辦勞工教育單位遴聘。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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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