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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第17條

第 二 章 職業災害保險 › 第 三 節 保險費
前條第一項月投保薪資,投保單位應按被保險人之月薪資總額,依投保薪資分級表之規定,向保險人申報。 被保險人之薪資,在當年二月至七月調整時,投保單位應於當年八月底前將調整後之月投保薪資通知保險人;在當年八月至次年一月調整時,應於次年二月底前通知保險人。前開調整,均自通知之次月一日生效。 依第九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加保,其所得未達投保薪資分級表最高一級者,得自行舉證申報其投保薪資。 第一項投保薪資分級表,由中央主管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後發布。 前項投保薪資分級表之下限與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基本工資相同;基本工資調整時,該下限亦調整之。
AI 白話解釋

引用本條的條文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中另有 2 條條文提到第17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98條投保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一、違反第十七條第一項至第三項規…第99條依第六條第三項規定準用參加本保險之人員,其所屬投保單位或雇主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分別依各該款規…

「保險費」的其他條文

第16條本保險之保險費,依被保險人當月月投保薪資及保險費率計算。本保險費率,分為行業別災害費率及上、…第18條被保險人投保薪資申報不實者,保險人得按查核資料逕行調整投保薪資至適當等級,並通知投保單位;調…第19條本保險之保險費負擔,依下列規定辦理之:一、第六條、第八條、第九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十條…第20條本保險之保險費,依下列規定按月繳納:一、第六條、第八條、第九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款規定之被保…第21條投保單位對應繳納之保險費,未依前條第一項規定限期繳納者,得寬限十五日;在寬限期間仍未向保險人…第22條第七條及第九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之被保險人,其所負擔之保險費未依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期限繳…第23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保險人應暫行拒絕給付:一、第七條及第九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之被保險人,經投保…第24條本保險之保險費及滯納金,優先於普通債權受清償。第25條本保險之保險費及滯納金不適用下列規定:一、公司法有關公司重整之債務免責規定。二、消費者債務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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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