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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幼兒就讀公私立幼稚園學費補助辦法 第4條

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及直轄市、縣(市)政府,得視實際需要籌措財源 ,增加補助額度或擴大補助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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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條本辦法補助對象為設籍直轄市、縣(市),並就讀公立或已立案私立幼稚園,且入學當學年度九月一日前…第3條符合前條規定之原住民幼兒,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分上、下學期,依下列規定補助其學費:一、就讀公…第5條各公私立幼稚園每學年度第一學期應於十月十五日前,第二學期應於四月十五日前,將各該學期符合補助…第6條依本辦法規定申領補助者,不得重複申領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其他五歲幼兒相關學費補助措施;其與其…第7條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予補助,已補助者,應撤銷並追繳之;涉及刑責者,移送司法機關辦理:一、申請…第8條本辦法補助經費應專款專用,原始支出憑證留存直轄市、縣(市)政府備查。第9條依強迫入學條例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核定暫緩就讀國民小學,並安置於公私立幼稚園之原住民學齡兒童,…第10條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八月一日施行。本辦法修正條文之施行日期,由教育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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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