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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實施辦法 第14條

依本條例及本辦法所定應檢附之證明文件,以原本或正本為之。 原本或正本經當事人釋明與原本或正本相同者,得以影本代之。 原本或正本經主管機關驗證無訛後,得予發還。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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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