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合約範本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
› 第7條
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 第7條
經認定為智慧創作者,依下列規定取得智慧創作專用權: 一、智慧創作經認定屬於申請人者,應准予登記,並自登記之日起,由申請人取得智慧創作專用權。 二、智慧創作經認定屬於申請人及其他特定原住民族或部落者,自登記之日起,由申請人及其他特定原住民族或部落共同取得智慧創作專用權。 三、智慧創作不能認定屬於特定原住民族或部落者,應登記為全部原住民族,並自登記之日起,由全部原住民族取得智慧創作專用權。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引用本條的條文
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中另有 2 條條文提到第7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9條
智慧創作,應由主管機關建立登記簿並公告之。主管機關依第七條規定認定為智慧創作並准予登記者,應…
第14條
智慧創作專用權依第七條第一款或第二款規定為原住民族或部落取得者,其智慧創作之收入,應以原住民…
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
本條例所稱主管機關為原住民族委員會。
第3條
本條例所稱智慧創作,指原住民族傳統之宗教祭儀、音樂、舞蹈、歌曲、雕塑、編織、圖案、服飾、民俗…
第4條
智慧創作應經主管機關認定並登記,始受本條例之保護。前項智慧創作之認定標準,由主管機關定之。
第5條
主管機關得遴聘(派)有關機關人員、專家學者及原住民代表,辦理智慧創作之認定及其他法令規定事項…
第6條
智慧創作申請人應備具申請書、說明書、必要圖樣、照片等相關文件或提供視聽創作物,向主管機關申請…
第8條
智慧創作專用權人之名稱有變更者,應申請變更登記。
第9條
智慧創作,應由主管機關建立登記簿並公告之。主管機關依第七條規定認定為智慧創作並准予登記者,應…
第10條
智慧創作專用權,指智慧創作財產權及智慧創作人格權。智慧創作專用權人享有下列智慧創作人格權:一…
第11條
智慧創作專用權不得為讓與、設定質權及作為為強制執行之標的。
第12條
智慧創作專用權非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拋棄;拋棄之智慧創作專用權,歸屬於全部原住民族享有。
第13條
智慧創作專用權人得將智慧創作財產權授權他人使用;其授權使用之地域、時間、內容、使用方式或其他…
第14條
智慧創作專用權依第七條第一款或第二款規定為原住民族或部落取得者,其智慧創作之收入,應以原住民…
第15條
智慧創作專用權,應永久保護之。智慧創作專用權人消失者,其專用權之保護,視同存續;其專用權歸屬…
第16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使用已公開發表之智慧創作:一、供個人或家庭為非營利之目的使用者。二、為…
第17條
智慧創作專用權人對於侵害其權利者,得請求排除之;有侵害之虞者,得請求防止之。
第18條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智慧創作專用權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數人共同不法侵害者,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19條
依前條請求損害賠償時,被害人得依下列各款規定擇一計算其損害:一、依民法第二百十六條之規定請求…
第20條
智慧創作專用權受侵害者,得請求銷燬侵害智慧創作之物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並得請求將判決書內容全…
第21條
中華民國政府與外國政府簽訂有關智慧創作保護之條約或協定者,從其規定。
第22條
本條例之規定,不影響智慧創作專用權人或第三人依其他法律所取得之權益。
第23條
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 第6條
看 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 全文
第8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