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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委員會訂定財團法人法授權規定事項辦法 第7條

本會主管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之董事、監察人為軍公教人員者,其兼職費之支給,除法規另有規定外,依軍公教兼職費支給規定辦理;董事、監察人非為軍公教人員者,其兼職費之支給,得比照軍公教人員兼職費支給規定辦理。 前項兼職費支給基準,應報本會核准。其變更時,亦同。 本會主管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之董事長與其他從業人員之薪資,應衡酌設置性質、規模、人專業性、責任輕重、民間薪資水準及專業人才市場供需等因素,於不超過中央部會特任首長待遇範圍內,訂定薪資支給基準,報本會核准。其變更時,亦同。 本會主管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對於其董事長與其他從業人員之獎金及其他相當於獎金之給與,應訂定支給項目、對象、數額及條件之管理規範,報本會核准。管理規範變動時,亦同。 前項財團法人有設定具體財務績效指標,並經本會核准及評核者,該等財團法人得依其績效表現,每人每年支給獎金及其他相當於獎金之給與,以每人每年最高提撥四點四個月薪給為總獎金之上限。 本會主管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應定期檢討前三項薪資支給基準及管理規範之合理性,向董事會提出報告,並經董事會決議後,送本會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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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原住民族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主管財團法人設立時,依本法第九條第一項規定所定捐助財產之最低總…第3條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第三款之一定金額,定為新臺幣五十萬元。第4條適用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項之本會主管財團法人,為在法院登記之財產總額達新臺幣一億元以上或年度收…第5條財團法人為建立誠信經營之文化及健全運作,應依下列指導原則,訂定誠信經營規範,經董事會通過,報…第6條本會主管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之基金,全部或一部係由依法律設立之公法人捐助或捐贈者,本會依規定為…第8條本會主管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列入基金之財產,其管理與運用方法或投資項目如有變動,應於變動之日起…第9條本會主管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於年度工作終了時,本會得辦理該年度績效評估。第10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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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