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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機關人事資料管理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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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機關人事資料管理規則 第3條
本規則所稱人事資料範圍如下: 一、機關資料: (一)組織編制及員額資料。 (二)職務歸系及官等職等資料。 二、個人資料: (一)基本資料:公務人員履歷表各項資料。 (二)異動資料: 1.派免遷調核薪、動態登記及任用審查資料。 2.訓練進修、平時考核獎懲及考績(成)資料。 3.勳章、獎章、模範公務人員、刑事處分及懲戒處分資料。 4.留職停薪、回職復薪、停職、復職、免職、退休(職)、死亡、資遣及其他離職資料。 5.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姓名變更及出生年月日更正資料。 6.其他異動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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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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