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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124條

火焰式探測器,依下列規定設置: 一、裝設於天花板、樓板或牆壁。 二、距樓地板面一點二公尺範圍內之空間,應在探測器標稱監視距離範圍內。 三、探測器不得設在有障礙物妨礙探測火災發生處。 四、探測器設在無日光照射之處。但設有遮光功能可避免探測障礙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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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