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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72條

泡沫頭之放射量,依下列規定: 一、泡水噴頭放射量在每分鐘七十五公升以上。 二、泡沫噴頭放射量,依下表規定: ┌──────┬─────────────────────┐ │泡沫原液種類│樓地板面積每平方公尺之放射量(公升\分鐘)│ ├──────┼─────────────────────┤ │蛋白質泡沫液│六點五以上 │ ├──────┼─────────────────────┤ │合成界面活性│八以上 │ │泡沫液 │ │ ├──────┼─────────────────────┤ │水成膜泡沫液│三點七以上 │ └──────┴─────────────────────┘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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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