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 第69條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69條

泡沫滅火設備之放射方式,依實際狀況需要,就下列各款擇一設置: 一、固定式:視防護對象之形狀、構造、數量及性質配置泡沫放出口,其設置數量、位置及放射量,應能有效滅火。 二、移動式:水帶接頭至防護對象任一點之水平距離在十五公尺以下。
AI 白話解釋
← 第68條看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全文第70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