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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組織編制及人事管理準則 第7條

合作社理事不得兼任聘任職員。但情形特殊經主管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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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