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商務仲裁協會組織及仲裁費用規則 › 第35條

商務仲裁協會組織及仲裁費用規則 第35條

仲裁人出外調查證據之交通費、食宿費,證人、鑑定人、通譯之交通費、 滯留期間之食宿費,依各商務仲裁協會所定標準計算。
AI 白話解釋
← 第34條看 商務仲裁協會組織及仲裁費用規則 全文第3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