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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仲裁協會組織及仲裁費用規則 第37條

仲裁費用或和解費用之負擔,應記明於判斷書主文或和解書。 前項判斷書或和解書中未確定其費用額者,當事人得聲請法院裁定確定之 。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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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