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商品檢驗規費收費準則 › 第10條

商品檢驗規費收費準則 第10條

一般檢驗規費之計收,元 (新台幣) 以下不予計收。如每該批檢驗費之費 額未滿新台幣十元者,免予徵收。
AI 白話解釋
← 第9條看 商品檢驗規費收費準則 全文第11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