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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事件律師酬金列為訴訟或程序費用之支給標準
› 第5條
商業事件律師酬金列為訴訟或程序費用之支給標準 第5條
前條所定律師酬金,不論選任或委任律師人數,均按件數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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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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