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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計畫使用許可審議規則 第39條

為避免影響既有設施功能及防護措施,申請案件應留設適當海事工程之安全距離或緩衝區。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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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