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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計畫使用許可審議規則 第40條

申請案件應按個案情形核定使用期間。 前項使用期間之基準,依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二十七條第二項規定辦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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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