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國家環境研究院處務規程 › 第15條

國家環境研究院處務規程 第15條

本院處理業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依分層負責明細表逐級授權決定。
AI 白話解釋
← 第14條看 國家環境研究院處務規程 全文第1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