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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考試闈場安全及管理辦法 第11條

入闈期間,闈場工作人員發生疾病或其他特殊事故,由題務組組長報告典試委員長斟酌情形處理。但情形急迫時,題務組組長得先行處置再行報告。 前項人員須出闈場時,應簽署保密承諾書,不得洩漏闈場任何機密,並由考選部政風室視需要派員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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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