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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房地參與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作業辦法 第6條

管理機關或執行機關得委由專業或技術服務廠商(含團體或機構)就危老重建申請案提供專業或技術性之協助。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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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