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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大會代表選舉罷免法 第10條

第 二 章 選舉人及候選人
前條主管選舉機關及上級選舉機關如左: 一、關於縣市及同等區域者,主管選舉機關為縣市選舉事務所或其相當機 關,上級選舉機關為省選舉事務所,如為院轄市,其上級選舉機關為 選舉總事務所。 二、關於蒙古者,主管選舉機關為盟旗選舉事務所,上級選舉機關為蒙藏 選舉事務所。 三、關於西藏者,主管選舉機關分別為噶夏及蒙藏選舉事務所所指定之機 關,上級選舉機關為蒙藏選舉事務所。 四、關於僑居國外之國民者,主管選舉機關為僑民選舉事務所所指定之機 關,上級選舉機關為僑民選舉事務所。 五、關於各民族在邊疆地區及內地生活習慣特殊之國民者,主管選舉機關 為縣、市選舉事務所或相當機關,上級選舉機關為省選舉事務所。 六、關於全國性之職業團體及婦女團體者,主管選舉機關為省及院轄市選 舉事務所,上級選舉機關為全國性職業團體及婦女團體選舉事務所。 七、關於各省市之職業團體及婦女團體者,同第一款。
AI 白話解釋

引用本條的條文

國民大會代表選舉罷免法中另有 1 條條文提到第10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31條國民大會代表之當選證書,由選舉總事務所製備,交第十條所定各上級選舉機關,蓋印分發,分發時應取…

「選舉人及候選人」的其他條文

第9條本法第四條各款選舉之主管選舉機關,應將各該選舉單位選舉人之資格審查後,造具選舉人名冊正、副兩…第11條選舉人名冊,由各主管選舉機關編製完成後,分別發給選舉權證,以憑領取選舉票。第12條有被選舉權而願為候選人時,經五百名以上選舉人之簽署,或由政黨提名,得登記為候選人,公開競選,…第13條有被選舉權人,不得為二個以上候選人之登記。第14條候選人之登記期間,由各該主管選舉機關公告之,其起訖期間,不得少於三十日。前項候選人之登記,應…第15條縣市或同等區域之候選人,以該縣市或同等區域內之人民為限。職業團體之候選人,以各該團體之會員為…第16條前條所稱之會員指各該團體之基層會員,會員為法人時,為其會員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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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