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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教育及特殊教育輔導團與中心組織運作辦法 第7條

國教地方團及特教地方團之各分團,人員配置如下: 一、每一分團置召集人一人,副召集人不超過二人,及諮詢委員、輔導員各若干人;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並得視業務需求,置執行秘書一人、工作人員若干人。 二、前款輔導員之組成,應兼顧不同教育階段、科目或特殊教育類別之專業需求。 前項召集人,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就具各該分團課程及教學專長之下列人員之一聘兼之: 一、學者專家。 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 三、特殊教育學校校長。 四、幼兒園園長。 第一項副召集人,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就具各該分團課程及教學專長之下列人員聘兼之: 一、學者專家。 二、各該分團之輔導員。 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 四、特殊教育學校校長。 第一項諮詢委員,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就具各該分團學科或教學專長之學者專家聘兼之。 第一項輔導員,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組成遴選小組,公開遴選具下列各款條件者擔任: 一、具三年以上教學年資之編制內正式教師。 二、符合各該分團需求;特教輔導團者,應具有特殊教育專長。 三、其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條件。 前項遴選條件及其他相關事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載明於簡章並公告之。 第一項執行秘書及工作人員,由第二項至第五項以外之人員兼任。
AI 白話解釋

引用本條的條文

國民教育及特殊教育輔導團與中心組織運作辦法中另有 2 條條文提到第7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15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特殊教育學校教師(以下簡稱教師)經依本辦法遴選通過,得以部分時間或全部時間…第19條本辦法施行前,各級主管機關已設立本辦法所稱之輔導團及中心者,於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八月一日以前…

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各級主管機關依國教法第九條第一項規定,得設立下列任務編組性質之國民教育輔導團:一、國民教育中…第3條國教中央團及國教地方團,得依國民教育課程綱要之領域、科目及議題,或其他課程教學推動需要,下設…第4條國教中央團及特教中央團,各置團員二十一人至三十五人;其中一人為團長,一人為副團長,由中央主管…第5條國教地方團及特教地方團,各置團員十一人至四十一人;其中一人為團長,一人為副團長,由直轄市、縣…第6條國教中央團及特教中央團之各分團,人員配置如下:一、每一分團置召集人一人,副召集人一人至三人,…第8條團長、副團長、團員之任期為一年,期滿得續聘(派)兼之。召集人、副召集人、委員、諮詢委員及輔導…第9條國教中央團、特教中央團、國教地方團及特教地方團,每年至少應召開團務會議二次。團務會議由團長召…第10條各級主管機關依國教法第九條第二項規定,得設立下列國民教育相關任務編組性質之中心:一、原住民族…第11條前條第一項至第三項之中心,各置召集人一人,副召集人不超過二人;各級主管機關並得依業務需求,置…第12條第十條第一項及第二項各中心之召集人,由各該主管機關就具中心業務專長之下列人員之一聘兼之:一、…第13條第十一條第一項之專業工作人員,由各該主管機關組成遴選小組,公開遴選具下列各款條件者擔任:一、…第14條依第十條所設各中心,應定期召開工作會議,並於年度開始前二個月,將年度工作計畫報各該主管機關核…第15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特殊教育學校教師(以下簡稱教師)經依本辦法遴選通過,得以部分時間或全部時間…第16條教師擔任召集人、副召集人、輔導員、專業工作人員者,各該主管機關應訂定考核指標,組成考核小組,…第17條中央主管機關為儲備本辦法輔導員,應擬訂人才培訓計畫,系統性培育。各該主管機關,應辦理現職輔導…第18條各該主管機關,應協助輔導團及中心建置辦公及活動空間,並提供教師專業發展所需教學媒材及設備器材…第19條本辦法施行前,各級主管機關已設立本辦法所稱之輔導團及中心者,於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八月一日以前…第20條各該主管機關為督導本辦法所定各任務編組,應統一組成小組,召開會議了解運作情形;小組會議,由各…第21條本辦法施行前,中央主管機關為落實課程教學政策,已依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藝術才能班課程實施規範設…第22條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八月一日施行。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七月三十日修正發布之條文,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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