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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314條

前條情形,關於再審案件之審理,準用第二百九十二條第二百九十四條之規定。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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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