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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93條

第 四 編 國民參與審判案件之審理 › 第 二 章 基本原則 › 第 一 節 強制處分等案件之處理
於起訴後至第一次審判期日前法官處理強制處分、證據保全及暫行安置事項之卷證資料應另行編號保管,於各該程序終結後獨立歸檔;除審理本案之法院認有調查必要並調卷之情形外,不得併入本案卷宗內。
AI 白話解釋

引用本條的條文

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中另有 2 條條文提到第93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98條審判長認為檢察官、辯護人、被告、其他訴訟關係人或其他在庭之人於法庭上之陳述或其他行為有使國民…第311條本法第九十三條所稱已經證明,以經判決確定,或其刑事訴訟不能開始或續行非因證據不足者為限。

「強制處分等案件之處理」的其他條文

第86條檢察官起訴在押被告者,應另行備函檢附起訴書通知管轄法院即時審查是否接續羈押。檢察官應隨函將與…第87條被告於偵查中受具保、責付、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或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十六條之二第一項之處分,…第88條於起訴後至第一次審判期日前之傳喚、拘提或通緝事項,與本案審理有關者,由參與本案審理之法官自行…第89條審理本案之法院於起訴後至第一次審判期日前,認被告有無正當理由不到庭之情形,或有其他事實足認為…第90條處理強制處分事項之法官為處理前四條所定事項而認有必要者,得向檢察官調取偵查卷證,及通知檢察官…第91條於起訴後至第一次審判期日前,有關暫行安置事項之處理,依本法第四十四條規定行之。檢察官起訴暫行…第92條應行國民參與審判案件繫屬於管轄之地方法院後,由管轄法院先行以隨機方式分由處理強制處分事項之法…第94條辯護人、被告於起訴後至第一次審判期日前之強制處分、證據保全及暫行安置之處理程序中,得依刑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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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