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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0條
國民法官選任辦法 第70條
第 四 章 選任期日 › 第 五 節 選任期日程序之紀錄
刑事訴訟法
第四十四條之一
第二項、第三項、
第四十五條
、
第四十六條
、
第四十八條
規定,於選任筆錄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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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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