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國立中正文化中心設置條例 › 第38條

國立中正文化中心設置條例 第38條

對於本中心之行政處分不服者,得依訴願法之規定,向監督機關提起訴願 。
AI 白話解釋
← 第37條看 國立中正文化中心設置條例 全文第3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