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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國父紀念館組織條例 第6條

本館設會計室,置會計主任一人,職位列薦任第六至第八職等,依法辦理 歲計、會計事項,並兼辦統計事項。 會計室所需工作人員,應就本條例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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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條的條文

國立國父紀念館組織條例中另有 1 條條文提到第6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7條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所定各職稱人員,除聘任人員外,其職務所適用之職系,依公務人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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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