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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暫行組織規程 第12條

本館為應業務諮詢之需要,得設各種委員會,聘請學者專家為委員,均為 無給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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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