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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處務規程 第10條

營運典藏與資訊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整體營運發展計畫與行銷策略之擬訂及執行。 二、館(校)際合作與國際交流事項之擬議及推動。 三、本館創新、加值應用與研發成果智慧財產權之管理、授權、規劃、研究及執行。 四、標本典藏政策與蒐藏作業程序之擬訂、執行、督導考核,及蒐藏庫房之管理、安全維護。 五、媒體公關、觀眾服務、票務與場地管理、展場公共設施維護及護理師之管理。 六、本館資訊應用環境、資訊服務策略之規劃與管理、資通安全之規劃及推動。 七、圖書資訊之編目、典藏、閱覽、諮詢服務、館際合作、交換與圖書資訊網路及資料庫之建立、維護。 八、其他有關營運典藏及資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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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