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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癌醫中心醫院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3條

本基金之來源如下: 一、政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 二、醫療收入。 三、教學訓練及建教合作收入。 四、受贈收入。 五、其他有關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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