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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邊疆文化教育館組織條例 第6條

國立邊疆文化教育館置會計員一人,依國民政府主計處組織法之規定,辦 理歲計、會計、統計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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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