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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接待記者辦法 第5條

記者應遵守左列各款規定: 一、搭乘國軍艦艇、飛機,應接受艦 (機) 長之指揮,並遵守搭乘艦艇、 飛機之規定。 二、記者參觀採訪國軍時,應依參觀採訪之內容、性質、地區,分別簽具 同意書或應行遵守之規定及注意事項,始准同意其前往參觀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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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