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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政治教育實施辦法 第25條
第 六 章 反共復國革命教育
本教育之實施,以閱讀、講解、討論、測驗、作業及心得寫作等方式行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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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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