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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服裝業務處理規則 第106條

待修品係指已經使用發現破損情形,不宜立即撥發,惟尚有修護價值,經 予修理後,可依程度列入堪用品。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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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