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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服裝業務處理規則 第77條

退伍服裝代金由各總部、軍管部、海巡部、憲令部編列,並適時委託聯勤 財務署 (以下簡稱財務署) 發放及辦理經費核結。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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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