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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評價聘任人員管理準則
› 第14條
國軍評價聘任人員管理準則 第14條
第 五 章 退休、資遣及解除聘任
評價聘任人員退休給付規定,由國防部另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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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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