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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電信保密違規違紀處分辦法 第4條

本辦法所稱違規,係指違反國軍電子通信工具使用保密與管制規定而言。 所稱違紀,係指違反國軍通信電子現行作業程序而言。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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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