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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事務財團法人工作計畫經費預算工作報告及財務報表編製辦法 第3條

財團法人工作計畫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格式如附件一): 一、概況:設立依據、目的及組織概況,並附組織系統圖。 二、各工作項目:工作名稱、重點、經費預算需求及預期效益。 三、年度預算概要:收支營運、現金流量及淨值變動概況。 四、前年度及本年度已過期間預算執行情形及成果概述。 五、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負債之說明。 六、其他重要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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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