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國防大學組織規程 › 第14條

國防大學組織規程 第14條

本大學依業務需要,得進用國軍聘雇人員。
AI 白話解釋
← 第13條看 國防大學組織規程 全文第15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