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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工事構築及維護辦法 第37條

為確保工事效用,凡使用時間過久,或受意外損壞,無法 (或影響) 達成 使用目的時,應予整修。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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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