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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主計局處務規程 第3條

本局設下列各處、室: 一、歲計處,分二科辦事。 二、財務會計處,分二科辦事。 三、特種基金處。 四、計畫統計處,分二科辦事。 五、主計室,分二科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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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