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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主計局處務規程 第8條

主計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本局及所屬機構、部隊年度概(預)算、決算之編審。 二、本局年度預算分配及執行。 三、本局所得稅扣繳業務。 四、本局現金會計事務之處理及會計報告之編報。 五、本局及所屬機構、部隊內部審核業務。 六、國防部參謀本部年度預算編製、執行、審核、簽證及有關會計帳務處理。 七、其他有關國防部參謀本部與本局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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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