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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主計局處務規程 第5條

財務會計處掌理事項如下: 一、國軍會計政策、財務行政、財務勤務等相關規定之研擬及事務處理。 二、國防部所屬會計報告、決算等審核、分析、運用與會計事務之處理及協調聯繫。 三、國軍成本會計作業相關規定之研擬、督導及事務處理。 四、國軍歲入預算收入報繳作業、代收款、保管款等作業規定之研擬及事務處理。 五、國軍現金會計相關作業規定之研擬及事務處理。 六、國軍志願役官兵婚、喪、生育補助費、官兵殮葬補助費等規定之研擬及事務處理。 七、國軍外匯作業規定之研擬及事務處理。 八、國軍內部審核政策、制度、作業程序相關法令、主財安全回報機制之研擬、督導及查核。 九、其他有關財務會計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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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