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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軍備局辦事細則 第8條

第 二 章 各單位職掌
工程營產處掌理下列事項: 一、國防工程政策、法令、標準之策訂、督導及管制事項。 二、國防部所屬機關 (構) 工程投資建案審議與執行成效之督導及管制事 項。 三、國防部所屬機關 (構) 執行工程業務、技術簽證之督導、管制及考核 事項。 四、國防部所屬機關 (構) 工程業務與預算支用之整合、協調、督考及管 制事項。 五、國防部所屬機關 (構) 後勤設施災害復建工程之審查、督導及管制事 項。 六、國軍不動產管理計畫之策訂、管制、協調、督導及考核事項。 七、國軍不動產購置、徵收、租賃、借用、接收、獲得管理與使用維護、 調配、處分、註銷等之核議、管制、督導及考核事項。 八、國軍不動產糾紛案件之處理、管制、督導及考核事項。 九、國軍都市土地使用分區變更、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等案件之審議、執 行、協調、管制、督導及考核事項。 十、國軍不適用營地案件之審定、檢討、處理、管制、督導及考核事項。 十一、國軍不動產管理資訊系統需求之建議、審定及督導事項。 十二、部控房屋及設施修繕維護、水電供應及林綠化業務等費用之編列、 督導及管制事項。 十三、國軍房屋及設施修繕維護、水電供應及林綠化政策之規劃、督導及 管制事項。 十四、國軍設施工程、不動產管理與專業教育訓練計畫人員經歷之規劃、 建議、督導及管制事項。 十五、國軍老舊營舍改建基金之運作、管理及督考事項。 十六、國軍老舊營舍改建基金收支保管運用辦法之建議與研〔修) 訂事項 。 十七、國軍後勤重要軍事設施禁限建劃設之配合督導事項。 十八、其他有關工程營產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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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條計畫評估處掌理下列事項:一、國軍建軍政策與軍事戰略計畫之軍備整備建議及諮詢事項。二、軍備政策…第5條科技產業處掌理下列事項:一、國防科技與核心能量發展之規劃、建議、執行及管考事項。二、國軍主要…第6條採購管理處掌理下列事項:一、國軍採購政策、法令、制度之規劃、釋義及審核事項。二、政府採購法規…第7條獲得管理處掌理下列事項:一、軍備獲得管理政策、制度之規劃、核議及督考事項。二、國軍主要武器系…第9條管理資訊室掌理下列事項:一、軍備整備管理資訊整體發展策略之規劃、運用及督導事項。二、國軍武器…第10條綜合事務室掌理下列事項:一、本局政戰綜合、文宣政教、監察保防、軍眷服務、軍事新聞之規劃及執行…第11條主計室掌理下列事項:一、本局及所屬機構主計人員任職之管制事項。二、年度施政工作計畫、預算編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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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