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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管理辦法 第17條

專業代理人於受理委託時,應查明委託人確為登記標的物之權利人或權利 關係人並確實核對其身分後,始得接受委託,並於登記申請書或委託書內 簽證負責。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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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