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基隆港自由貿易港區入出及居住管理辦法
› 第8條
基隆港自由貿易港區入出及居住管理辦法 第8條
申請臨時入出許可程序如下: 一、人員臨時入出許可:臨時入出自由港區者,由港區公務機關、營運機 構或事業填具申請表 (格式如附件五) 申請人員臨時入出許可證,於 離開時繳還。 二、車輛臨時入出許可:臨時入出自由港區之車輛,由港區公務機關、營 運機構或事業填具申請表 (格式如附件六) 申請車輛臨時入出許可證 ,於離開時繳還。 遺失臨時入出許可證者,得由申請人於具結並取得港區公務機關、營運機 構或事業證明後出自由港區 (證明書格式如附件七) ,並廢止其許可及註 銷其臨時入出許可證。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7條
看 基隆港自由貿易港區入出及居住管理辦法 全文
第9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